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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书 → 赔偿诉讼 → 婚姻状况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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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公证书
发表日期: 2008/6/8 7:54:00 阅读次数: 250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婚姻状况公证书


1.格式一 结婚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省××市(县)××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编号为×××号的结婚证书,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二 未婚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者女,×年×月×日出生),现在××××(住址),至今未曾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三 离婚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四 夫妻关系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调查材料、当地人证等),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①本人的身份证件;②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③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3)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4)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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