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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书 → 公证文书 → 收养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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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公证书
发表日期: 2008/6/8 7:56:38 阅读次数: 258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收养公证书
 
 
1.格式 收养公证书
   
    (  )××字第××号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被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自愿将×××(被收养人姓名)送给他人收养,收养人×××、×××愿意收养×××为养子(女)。
    经审查,该收养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条的规定,其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收养是公民按照法律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收养公证。
    (2)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应当有收养协议。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3)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①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②收养人的经济能力的证明;③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证明;④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婚姻状况;⑤收养人的健康证明和生育能力证明;⑥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⑦收养协议(或草稿)以及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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