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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贷款
发表日期: 2008/6/8 10:24:08 阅读次数: 246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房地产企业贷款


业务综述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适用于土地整理储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各类融资品种,其授信对象包括土地储备机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

 

业务品种

  房地产开发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和商用房开发贷款。

 

申请对象

  土地储备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土地的征用、收购、整理、储备和出让的机构或企业。

 

  住房开发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各档次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商用房开发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用于商业和商务活动的写字楼、办公楼、商场、商铺等商用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申请条件

申请土地储备贷款

1.借款申请人已取得企(事)业法人资格,已在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办理年检手续;

2.借款申请人所在地政府已建立土地储备管理制度,当地政府能够通过统一收购、统一征用和统一交易实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房地产评估等行业的市场行为较为规范;

3.借款人从事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为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借款申请人具备一定的资本金,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能够从土地转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或采用其他方式补充资本金;

5.贷款拟收购、征用、储备的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已基本明确。

6.已办理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的贷款卡/证;

7.贷款须与具体地块相对应,土地储备贷款应落实抵押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担保方式,贷款金额不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8.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在中国银行办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申请住房或商用房开发贷款

1.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开发项目与其资质等级相符;

3.已办理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的贷款卡/证;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5.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

6.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8.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在中国银行办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9.项目开发手续文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施)工许可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动工,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早于贷款期终止时间;

10.项目的实际功能与规划用途相符,能有效满足当地住宅市场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场租售前景;

11.项目的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总投资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12.项目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0%,并须在银行贷款到位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申请程序

1.借款人持前述有关资料到中国银行及各级分支行的公司业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

2.借款人同时提供中国银行认可的足额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方式)。

3.经当地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初审合格后受理借款申请。

4.当地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调查借款人的情况,并进行内部评审程序。

5.贷款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双方就借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合同。

6.借款人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7.借款提出提款申请。

8.银行资金到帐,借款人用款。

收费标准

  房地产企业贷款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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