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状
原告:XX市XX鱼粉厂
所在地址:XX市XX区XX街XX段XX号
邮政编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杜XX,厂长,办公室电话:XXXXXXXX
企业性质:集体
工商登记核准号:XXXXXXX——X
经营范围和方法:加工和销售鱼粉、贝粉、骨粉。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XX支行
账号: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冯XX,男,系XX市XX鱼粉厂副厂长,住XX市XX区XX街XX号,邮政编码XXXXXX。
被告:XX市XX养鸡场
法定代表人:孟XX,系XX市XX养鸡场场长
所在地址:XX市郊区XX养鸡场,电话: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
诉 讼 请 求
一、索要违约金XXXX元;
二、索要货款X万元及利息XXXX元(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每月为XXX元。)
事 实 与 理 由
XXXX年X月X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购销鱼粉合同。合同规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国产鱼粉XX吨,总货款为X万元,货到付款。违约金XXXX元。XXXX年X月X日,鱼粉送到后,被告则不履行合同规定,以“现有资金急于购买饲料,暂欠几日,卖完鸡蛋即还”为由,不付货款。原告因为生产急需资金,故派人常驻XX市索要,但被告均以同样理由,一再拖欠。原告为了维护正常生产,不得不到银行贷款。XXXX年X月X日,被告以效益不好,连年亏损,现已把养鸡场承包给个人为理由,写下了一纸欠据,企图长期赖账。
被告既然无钱,为什么能去购买饲料?为什么能扩建厂房、修筑院墙?既然连年亏损,付不起鱼粉货款,为什么还要和我们签订购买鱼粉的合同?为什么故意把亏损转嫁给他人?
原告系集体企业,靠贷款和职工集资生存。被告占用原告大量生产资金,使原告生产陷于危机。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84条第2款规定,判决被告一次性偿付货款X万元,并且按照原告在银行贷款的利息,每月付利息XXX元及违约金XXXX元。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一、被告与原告于XXXX年X月X日签订购销鱼粉合同一份,现双方各存一份,合同原件的复印件附后。
二、被告欠鱼粉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截止到XXXX年X月X日为XXXX元,有被告出具的欠据为证,欠据复印件附后。
三、被告以“暂欠几日,卖完鸡蛋即还”为借口,长期拖欠购买鱼粉款,有被告XX市XX养鸡场当时的场长何XX可以证实。他现在的住址不详,但工作单位是XX市XX公司。
此致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一、本起诉状副本一份;
二、购销鱼粉合同复印件一份;
三、被告欠据复印件一张。
起诉人:XX市XX鱼粉厂
法定代表人:杜XX
XXXX年X月X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