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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专题 → 专利权 → 如何处理两个权利人的同样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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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两个权利人的同样专利申请
发表日期: 2008/6/9 6:29:07 阅读次数: 238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如何处理两个权利人的同样专利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条的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依照《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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