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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专题 → 医疗纠纷 →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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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诉诸法律
发表日期: 2008/6/9 7:43:27 阅读次数: 254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诉诸法律


  案例回放

  11月8日,河南籍民工吴某因感冒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乡一诊所内输液,输液进行了三分之二后,吴某的身体开始发抖,该诊所的医生李某见状给吴某停了药,又做了抗过敏处理。

  吴某回家后出现昏迷症状。后来,李某给他打了一针安定,并将已昏迷的吴某再次送往该诊所治疗。不久,吴某便出现过敏反应死亡。

  事后,李某称,他是按吴某所持的某医院的处方单用药施治的,所输的是不需要做皮试的葡萄糖加穿琥宁和安定。在吴某输液出现过敏反应后,他也及时进行了处理。

  对吴某的死亡,李某认为:“不排除吴某有隐蔽性疾病的可能。”他表示,一切只能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说。

  那么,医患之间发生医疗纠纷后,该怎样处理呢?

  程序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新疆医学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程序2

  处理医疗纠纷的三种途径

  新疆万和律师事务所雒峥律师:处理医疗纠纷有三大途径:协商、行政处理和诉讼。在患者和医院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可以采取另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程序3

  医疗纠纷的举证

  晨报“服务读者”律师团成员、新疆力和力律师事务所张树兵律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提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程序4

  医疗事故的赔偿

  晨报“服务读者”律师团成员、新疆力和力律师事务所张树兵律师: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医患双方可对具体赔偿数额进行协商,法院也可进行调解。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患方如果认为身体受到伤害是因为医院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也可适用《民法通则》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人身损害侵权赔偿的诉由到法院起诉。

  提示: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名词解释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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