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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书 → 民事诉讼 → 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由谁决定?当事人不服回避决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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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由谁决定?当事人不服回避决定怎么办?
发表日期: 2008/6/7 14:39:18 阅读次数: 202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由谁决定?当事人不服回避决定怎么办?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比如案件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尽管审判人员已被申请回避,也仍然可以采取这一措施,但本案其他工作必须暂停。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决定回避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即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申请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应继续本案审理,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的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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