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 行 申 请 书
申请人:原告XX农村信用社。
所在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韩XX,系该社主任。
被申请执行人:XX市XX公司。
所在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赵XX,经理。
请 求 事 项
因为被执行人不执行你院XXXX年X月X日作出的(XXXX)X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请你院强制被执行人执行你院已经生效的判决,给付执行申请人本金X万元及利息(截至XXXX年X月X日,利息为X元;自XXXX年X月X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千分之九计息)和案件受理费X元。特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 实 与 理 由
XXXX年X月X日,XX信用社与XX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X万元,借款利率为千分之六点六,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三计收利息,借款期限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XX信用社给付XX公司借款X万元。借款到期后,XX公司不予偿还。
执行申请人多次索要,被执行人一直未支付。执行申请人XX信用社诉至你院后,你院于XXXX年X月X日作出(XXXX)X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内,偿还XX信用社借款本金X万元及利息(截至XXXX年X日X日,利息为X元,自XXXX年X月X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千分之九计算),被执行人还应当承担案件受理费X元。被执行人对你院的判决服判,没有上诉。但又不执行该判决。因此,执行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请强制被执行人执行你院的生效判决,以保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你院(XXXX)X民初字第18号生效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执行申请人 XX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 韩XX
XXX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