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律师咨询电话:13704033788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律师动态】
【有关刘文舸的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从无期徒刑到无罪释放
 关于刘文舸律师的相关报道
 奏国歌跳艳舞涉嫌违法
 接受辽宁电视台采访
 民事案件可以转为刑事案件
 中国8名女孩状告马航公司违约
 今天出任辽宁司达尔律师事务所主任
 读法学博士
 "团团”“圆圆”到台湾
 祝您十一好心情
有关刘文舸的法律新闻 → 卖器官可否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卖器官可否
发表日期: 2008/7/24 21:35:12 阅读次数: 2963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晨报讯(记者 胡晓琼)卖肾、脾、肝……

  昨日,这样的“广告”出现在沈阳街头。

  “出卖者”是一名45岁的“二包头”,自称因拖欠银行、典当行、工人工资等达9万余元,还不上债务被迫“卖身”。


配电箱上贴的特殊“广告”

■贾民 摄

  街头贴广告:卖器官

  昨日8时20分许,皇姑区崇山东路与松花江街交通岗的一配电箱上贴了一份特殊的“广告”:本人身体健康,由于到铁岭打工被骗,无力偿还工人工资,出卖肾、脾、肝等各种人体器官,下面留有一个电话号码。

  记者拨通了电话号码,接听者是一名中年男子。男子自称叫王志,2003年9月带着20多名工人到铁岭县阿吉镇打工,不但没有要出工钱,干活时一名工人还摔成了粉碎性骨折,为了给工人开工资他向银行借了5万元钱;为了给工人看病,将自己家的房子抵押给典当行。

  记者:为什么要卖器官?

  王志:因为我欠了很多钱,有银行的、有典当行的,还有工人的工资,一共是97000多元。

  记者:为什么不通过其他的途径要钱?

  王志:什么方法我都用过了。我通过法院起诉,法院说这事不该他们管,让我找劳动部门,结果还是拿不到钱,我就带着工人去铁岭要钱,也没有什么结果。后来又带着人去讨说法,由于对方人多,还被人家打了。

  记者:你这么做想过家里人吗?

  王志:我已经和妻子离婚了,孩子还不知道我做的决定。

  两天只接到8个电话

  王志告诉记者,他一共印了400份“广告”,从9日晚上就开始在市内各街路上贴了。“一共接到了8个电话,但只有一个看来是真的想买,其他的都是问一问就挂电话了,有个男的还取笑挖苦我。”

  摔伤的工人郭修支(音)告诉记者,出事时王志给他拿了1.5万元钱,王志帮他找过施工方和开发商,但都不管,现在施工方和开发商都找不到人了。

  记者联系上了铁岭市铁岭县阿吉镇原镇党委书记,尤书记证实王志曾带人在那里干过活,是否拖欠工资不清楚,因为工程虽然是镇里招商的,但讨要工资应该找施工方或开发商。

  专家说法

  出卖人体器官违法

  辽宁申胜律师事务所刘文舸说:“出卖自己的人体器官是违法的,即便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应视为无效。”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法医学教授刘技辉表示:现在这种小广告虽然很多,但成交的很少,“一是从医学方面,能够配型成功的不多;二是从法律角度,任何人都不可以剥夺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医生不会轻易做这样的手术。”

( 华商晨报)

上一篇:十六岁少年洗“霸王浴”
下一篇:新车被撞贬值之争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08 辽宁律师服务网-刘文舸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2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42层
办公电话:024-82705555 传真:024-22781101 手机:15840429792 联系人:穆爽 助理律师
辽ICP备0900329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